作者:尊龙凯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洋
【光明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重要发展和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充分尊重人民主体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实现并发展了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稳步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人民立场上,回答并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重大理论问题,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价值底色。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了保障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基本性质和引导全体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分享,关系到人民是否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处于主体地位和是否基于人民立场进行国家治理的价值定性问题,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区别。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于资产阶级的利润最大化和少数人的财富积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于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旨在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基于人民立场认识和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坚持把人民的主体地位置于社会主义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如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探索开拓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根本决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基本性质和引导全体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无论经济体制如何变革、经济结构如何调整,我们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就始终坚持广大人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地位,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层面切实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群众只有在经济上翻身解放掌握自己的命运,才能在政治上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才能真正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质是全体社会成员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基本经济制度的形式规定社会生产资料为人民共同所有,意味着无论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掌握生产资料的主体都是广大人民,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人民立场和人民性。
另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是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层面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提供了前提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为作为社会主义经济重要补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续与发展提供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经济生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是社会生产力这一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与人民利益这一社会评价最高标准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切实体现了剩余产品归劳动者共同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充分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作为最能适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种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符合社会主义生产中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劳多得,在将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紧密结合的同时,也承认物质利益原则和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鼓励劳动者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和劳动技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另一方面,作为在分配领域以多元化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一项制度安排,允许和鼓励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确保各经济主体及各种资源在社会主义生产中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有利于维护、实现和发展各种要素所有者的利益,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整体性与差异性的协调兼顾,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对劳动作为财富创造的源泉和生产力发展最活跃因素的承认和尊重,是对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实保障;支持和鼓励按要素分配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肯定和弘扬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充分体现。从这层意义而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人民至上”价值底色的集中彰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民至上”价值属性内含于社会主义公平原则同市场经济效率标准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稳步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这一康庄大道的伟大创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作为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前提基础,而作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本手段,推动形成了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有效市场”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为政府”,根本上服务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成员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强调的市场主体地位,实质是对人这一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因素在参与市场交易的普遍性、从事生产活动的自主性,以及经济活动中的首创精神的肯定与尊重,是在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始终践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的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既是突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比较优势,也是认同作为市场天然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首创精神,更是相信广大人民群众在组织市场与发展市场方面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所有制和分配形式的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元化,以及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等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提供制度支持,并通过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以“微观主体搞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协调兼顾了作为市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各方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要以积极有为的政府间接调控行为克服市场机制固有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是要通过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政策引导等经济职能的发挥,以“宏观调控有度”有效解决因市场经济固有缺陷引致的生产的两极分化、周期性经济危机等问题,是要在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兼顾公平与效率,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人民利益。从这层意义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新时代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保障,更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关怀。
回顾新中国成立70余年、改革开放40多年伟大发展历程及所取得的“当今世界殊”的辉煌发展成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大解放、综合国力大提高、人民生活大改善方面的显著优势,根植于其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鲜明的人民立场和深刻的人民性,得益于不断完善与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始终彰显的“人民至上”的价值底色。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制度、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助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形成的强大制度合力,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力确保了广大人民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中心地位,在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确证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富国利民的好制度。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至上’价值及其实践研究”(20ZDA004)的阶段性成果)